张 婷1,陈保亚2
(北京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1)
基金项目:本研究得到以下项目资助:基于严格语音对应的汉语与民族语言关系字专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3AZD051);基于中国语言及方言的语言接触类型和演化建模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4ZBD102);语义地图与西北方言工具范畴研究(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16K022);汉语工具介词历时演变与共时分布的类型学研究(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一般项目16SZYB16)。
作者简介:
张 婷,女,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
陈保亚,男,通讯作者。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 要:本文基于田野调查,对兰银官话银吴片平罗方言中的“给”字句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给介词给动词给助词”的形成机制。通过与兰银官话其他方言的比较认为“给”在平罗方言与兰银官话其他方言中存在差异。参照“给”的语法化研究,“给”字句的部分来源呈现出汉语内部自身发展的特点。结合平罗回汉民族使用“给”字句的分布情况,本文认为其差异表现出“给介词给动词给助词”这一特殊用法来源于回族汉语,并影响了汉族汉语,而回族的用法可能是受到了阿尔泰语影响的特点。
关键词:给 平罗方言 民族差异 扩散 接触
一、引言
“给给给”三个“给”连用,即可单独成句,这是兰银官话银吴片平罗方言中“给”字句的一种。例如,“苹果小李给1给2给3小张了。”,在“给给给”句式中,三个“给”分别有什么语法功能,“给给给”是如何发展而来,本文将通过对平罗方言“给”字句的研究给出解释。
汉语学界对“给”字句研究已久。关于现代汉语“给”的用法,吕叔湘(1980)认为“给”分别有动词、介词、助词的用法:作为动词表示使对方得到、使对方遭受、容许、致使;作介词时主要引入与动作有关的对象;作助词时直接用在动词前,用于口语。朱德熙(1982)认为:介词“给”主要有两种。一种用法是在受事主语句里引出施事来,作用与“叫、让、被”相似。例如“房子给土匪烧了。”另一种用法是引出受益或受损的与事来。例如“他专门给人家修理电视。”“电影票他给你弄丢了。”这一类用法的“给”字常见于祈使句,“给”字后头的宾语指受益者,例如“你给我翻译。”并且“无论哪一种情况,‘给’字的宾语都可以省略。”
关于“给”的语法化问题,汉语学界存在争议但研究十分丰富。有关“给”的来源,张惠英(1989)认为是“吃(喫)”;志村良治(1995)认为是“馈”;而洪波(2004)、张文(2013)认为“给予”义动词“给”来源于上古汉语中表示“供给”的“给”。也有一些观点认为表示“给予”的“给”最晚产生于元代,明代时使用频率开始升高,到清代开始广泛使用。(志村良治,1995;石毓智,2004)至清朝,“给介词”已广泛使用,并且包括被动、处置、与事,以及助词“给”。还有学者认为北方话的“给”是受南方官话的影响。(李炜,2004)汉语的“给”字南系官话贡献了字形、语法语义结构,北系官话贡献了读音。(晁瑞,2013)江蓝生(2000)则认为给予动词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自古以来就是使役和被动兼用。“给予”义可以作为被动、处置、与事“给介词”的基础。“给”的语法化路径为:“给动词”>“给介词”>“给助词”,并且是南北官话结合的产物。
兰银官话中的“给”字句研究主要集中在介词和助词方面,多以兰州方言的“给给”句为例进行分析。公望(1986)以兰州方言中的“把+N1+给1+N2+给2+给3”为例,认为“给1”相当于普通话里的介词,“给2”相当于动词,“给3”是由“给2”演化来的,虽然词义逐渐虚化,但仍保留有“给予”“施加于”的附加意义,且明显地起表示行为动作已然或将然的语法作用,大致相当于普通话里的时态助词,且“给3”正在逐步丧失原有实词的意义而向一个完全的虚词演化并且演化尚未完成。李炜(1987)对兰州方言中给予句“N1+给+N2+V+给+N3”中的可能出现的三个“给”如“我给1他给2给3一本书”中的“给”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给1”有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只表示一种关系或介绍的语法意义。“给3”起到隐含的语法作用而不表示给予义。此外,李志忠(2005)通过对已有书面材料的研究,认为北疆方言中“V给”的“给”是助词,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单音节动词+给”这种组合格式中单音节动词几乎没有限制。姜有顺(2006)则从介词研究的角度分析了“给给”结构三种不同的介词面貌,即“给给N1VN2”的“给给”属于前置词,具有赋元作用,是题元标记,所以是否定项的默认加载位置;“V给给N1N2”的“给给”属于后置词,没有赋元作用,本身不能标记题元,只能修饰动词,强化有关题元的意义,性质介于介词和副词之间,有时甚至可以省略。如果要加载否定项,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时必须提前N2,以标记受事或与事,二是谓语动词意义必须具有[+给与]的强特征。“给N1V给N2”的“给……给”属于“强化式框式介词”,在N1V外围由前置词“给1”和后置词“给2”组成的结构,其产生过程很可能是“给N1VN2”主动吸附“V给N1N2”。薛宏武、董继和(2011)认为西北话“给”字句的特征是“给”同形复现、动词“给”无双宾句及指人单宾语稀缺。其中,“给”同形复现是焦点表达的线性参数设置结果;“给”字句无双宾语及指人宾语句少,形成于“给动词”即“给0”的弱动词显性参数。此外,宋金兰(1990)认为,西北方言中动词后的“给”与阿尔泰语中表示给予义的动词之间有联系,并且认为是语言接触造成的。以上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西北方言中的“给”字句进行了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研究依据。但均未见“给给给”与“给NP给给给”的形式,本文将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对其形成机制进行描写、解释,也将对平罗方言中的“给”和“给给”进行描写分析,以此为基础与兰银官话其他方言中的“给”“给给”进行比较。
二、平罗方言中的“给”
基于调查,本章将对平罗方言中的“给”字句用法进行描写分析。本文中使用的例句,部分为作者自拟,部分来自于文后所列参考文献,文中不再一一标注例句来源。
(一)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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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晁瑞.汉语“给”的语义演变[J].方言,2013,(3).
[2]陈志国.新疆方言“V给”结构的来源和词汇化[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1,(8).
[3]丁崇明.昆明方言语法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4]公望.兰州方言里的“给给”[J].中国语文,1986,(3).
[5]洪波.“给”字的语法化[J].南开语言学刊,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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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gei in Pingluo Dialect
——Start on “gei(prep)gei(v)gei(aux)”
Zhang Ting,Chen Baoya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Peking University,Beijing 100871,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fieldwork,the paper offers a case study of the meanings and functions of the word“gei”in Pingluo dialect of Lanyin Mandarin.It also analyzes the mechanism of“gei(prep)gei(v)gei(aux)”.Through comparing,this paper offer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Pingluo dialect and other dialects of Lanyin Mandarin.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on the grammaticalization of“gei”in Chinese,it presents that some functions of“gei”presen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al development of Chinese.Comparing the usage of“gei”by Hui nationality and by the Han nationality,it shows that the form“gei(prep)gei(v)gei(aux)”originated from Chinese of the Hui nationality,which might be influenced by Altaic,and then influenced Chinese of the Han nationality.
Key words:gei;Pingluo dialect;National differences;diffusion;contact
(原载于《现代语文》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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